衡水市侨联,源自于1982年5月成立的衡水地区侨联,1996年衡水撤地建市后更名为衡水市侨联;后因机构改革,市侨联机构于2002年至2010年一度缺失;2010年3月,市委恢复设立市侨联;2012年6月至今,市侨联按照中国侨联章程规定选举产生了三届委员会及其领导机构,第四届委员会设主席1名、副主席6名、秘书长1名、常务委员28名、委员59名。市侨联机关设办公室,原有编制5个,设主席(正处)1名,秘书长1名(正科),副科领导职数1名,科员1名,工勤1名,现有5人。
主要职责是:服务衡水经济发展、积极开展海外联谊、依法维护侨益、积极参政议政、弘扬中华文化、参与社会建设。2018年机构改革后,原侨办的海外联络职能和华侨事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划归侨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