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中央华侨事务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,更好地帮助衡水市困难归侨侨眷解决生产生活困难,衡水市侨联根据《中国侨联关于华侨事务预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》《河北省侨联关于加强华侨事务预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》有关要求,结合衡水实际,在广泛征求各县市区侨联、统战部和纪检监察组意见的基础上,6月12日,制定下发了《衡水市侨联关于中央华侨事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实施方案(暂行)》。
《实施方案》分“基本原则”“使用范围”“申报程序”“监督管理”4个部分,对华侨事务专项经费的申报流程和监督管理都作了详细规定。目前,各县市区侨联正按照《实施方案》积极推动侨事务专项经费工作的开展。